高所得台商在中國大陸應注意個人私帳戶與資產的保全

2021-09-15

上海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因受理鄭爽利用「陰陽合同」偷逃稅案件的舉報,以不到五個月時間即針對其2019年至2020年未依法申報產生的偷稅與少繳稅款計約人民幣7,179萬元,共處罰人民幣2.99億元(本稅、滯納金人民幣889萬以及罰金人民幣2.19億元)。而幾乎在8月底同一時間,中國大陸國家稅務總局公布5起增值稅發票虛開騙稅案件,涉案金額高達人民幣132億元,且涉案主嫌最高判處無期徒刑。中國大陸國家稅務總局稽查局負責人表示,除了虛設行號虛開發票的稽查外,未來還會重點稽查各別高收入者。

由於高收入者的所得來源多為經營所得、投資所得與財產交易所得,中國大陸近期修法已針對個人境外的財產轉讓、受控外國企業與關係人交易規範反避稅法令。此外,國家稅務總局也指示各地方加強個人納稅徵信資料的大數據分析,確保對高收入者擁有的股權、房產、理財產品等外部資訊能共享互聯。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兩岸商務與稅務服務會計師徐丞毅表示,稅務機關透過大數據查核高收入者的案例不少,但大多未公開。過去曾有台商將個人持有的房產作為台幹宿舍,遭稅務稽查補繳租賃所得的案例。而透過人頭或公司高管設立私帳戶支付個人佣金或收取公司不合法資金,最後被對方舉報的稽查案例也曾聽聞。這些案例除了因被舉報,還有稅務稽查公司端時,順藤摸瓜查核到高所收入股東/個人。

徐丞毅補充,現在這些個人稅務稽查案例影響的不光是補稅加罰,其還會影響企業與個人的信用紀錄,對於未來個人擔任高管、新設公司或投融資都會有一定程度的限制。

徐丞毅強調,高所得台商透過企業或個人私帳戶調撥資金切勿心存僥倖。雖然目前在銀行辦理大額資金存取只要依規定登記相關資訊即可轉帳,但銀行端針對大額資金認為有洗錢(包括逃稅)與資恐疑慮,仍會舉報給稅局與警察機關。因此,建議重新評估個人可動用的公私資金帳戶的風險,並立即處理高風險帳戶;調整交易模式以減少在中國大陸境內支付佣金的交易;建立境內財產的保全機制,增加未來可在海外處分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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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 証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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