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來課稅 網紅5月底前須提交稅務身分資料

2021-03-29

為因應數位媒體的發展,各國稅局陸續針對數位收入祭出不同的課稅方式。以美國來說,谷歌近日已陸續通知旗下YouTube影片創造者(YouTuber)須在5月31日前提交個人稅務申報資料,並預計於6月初開始針對YouTuber的收入履行其在美國稅務上的扣繳義務,即:YouTuber將來收取到的來自谷歌的收入可能將比現在大為減少。

YouTuber在平台上創作影片,供全球各地的觀眾收看而取得的收益,在美國稅法下,一般會被視為權利金收入的一種。美國稅局為了確保來源於美國的收入會如實在美國繳稅,谷歌在發放收益給YouTuber時,有義務預先針對此部分美國來源收入進行稅務上的扣繳。以下分別討論針對不同身份的YouTuber的不同扣繳稅方式。

若YouTuber為台灣或其他非美籍人士,由於台灣與美國之間並沒有簽署租稅協定,谷歌針對美國當地影片觀看人士所產生之權利金收入(美國來源所得)按照規定以30%的稅率進行扣繳,非美國來源所得的部分則無須扣繳。亦即,若是全部收益為100元,其中50元是來自於美國的觀眾,則扣繳金額為15元(50×30%,剩餘的50元無須在美國繳稅)。若是為與美國有租稅協定的其他國家的YouTuber,則可以參照各自國家簽署的租稅協定,以較低的稅率進行扣繳。

若YouTuber為台美雙重國籍或美籍人士,則由於美籍YouTuber本身就具有每年在美國申報收入並繳納稅款的義務,在向谷歌提交自己為美籍人士的相關資料後,谷歌將不會進行任何稅務上的扣繳。但若是谷歌在審查資料時,發現美籍YouTuber提交的資料有誤,則谷歌有權利針對此YouTuber的全球所得進行24%的扣繳,即:同上例,全部收益為100元,若正確申報美籍資料,則無須扣繳。但若資料有誤,則扣繳金額仍為24元(100×24%)。

若YouTuber未在期限內提交自己的申報資料,則谷歌會預設此YouTuber為未提交正確資料之美籍人士,按照全球所得進行24%的扣繳稅處理。

資誠稅務諮詢顧問公司執行董事蘇宥人提醒,現階段YouTuber應在谷歌規定的期限內(5月31日)提交其稅務身份資料,以避免高額的扣繳稅款;若是未在期限內提供資料,而被谷歌以較高稅率扣繳,則可以在隔年度進行個人所得稅申報以申請退稅。蘇宥人進一步提醒,由於各國稅局認定收入的方式不同,YouTuber將來可能會面臨同一筆收入的多重課稅。以台美為例,台灣與美國皆可能認為此筆收入為各自國家的來源所得,因此在美國扣繳的稅款,是否能在台灣所得稅申報時進行抵扣,仍待進一步探討。反之亦然。惟,各國對數位課稅的規定仍在緩慢發展中,因此,將來是否會推出合理規避多重課稅的法令仍待觀察。

蘇宥人建議,由於美國稅法較複雜,若是發現自己有美國來源所得,請諮詢美國稅專家,以個案分析是否有合理退稅的可能性,並避免因錯誤或未完整申報所帶來的相關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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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 証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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